劉夢熊4件事 致梁振英機密電郵曝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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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01/07 12:47

最後更新: 2016/01/07 13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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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致特首梁振英的私人電郵再曝光!

劉夢熊涉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,要求廉署終止對他本人涉嫌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案的調查,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,案件今日(7日)開審。

控方開案陳詞續指,被告劉夢熊另於13年1月10日下午,指示其私人秘書打一封信,收件人為特首,副本抄送白韞六,指「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」。

劉夢熊向來是非多多,TOPick 編輯整理了以下重點:

1. 劉夢熊:「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」

據控方開案陳詞續指,電郵內容包括被告曾經歷「生死搏鬥」,若被冤枉,他會毫不猶疑發出最後的吼聲,若廉署不停止相關的無理指控,因此對被告聲譽、政治及經濟的損失,則被告會按毛澤東「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」原則及魯迅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的教導,立即向中外媒體及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包含驚天內幕的《督促梁振英辭職書》,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,以及促特首迅速指示廉署終止相關不合理調查。

特首的私人秘書則按特首指示於1月29日回覆被告,反駁被告信件內容,被告於2月29日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拘捕。

在周二(5日)開審前處理辯方法律爭議時,代表劉夢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,被告劉夢熊於13年1月29日,即案發後曾向特首辦發出第三封信件,並將副本抄送廉政專員白韞六,信件內容如下:

2. 捲入兩宗官非

東方明珠石油(00632)收購美國天然氣油田時涉串謀詐騙,令港交所(00388)及股東允許交易,主席黃坤及前副主席兼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等於2013年10月被起訴。

在此案廉署起訴劉夢熊前,劉夢熊已被揭曾要求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,終止對東方明珠石油貪污案的調查,因而被廉署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起訴。而此案目前仍待排期審訊,即劉夢熊仍有官司纏身。

捲入官非的劉夢熊亦經常引用文人古語,向傳媒自抒心跡。例如在2013年區域法院審理劉夢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時,劉夢熊就在於庭外自比岳飛:

1142年時,忠臣岳飛亦曾受審,並發出「天日昭昭,天日昭昭。」的慨歎,我現在能理解他當時的心情。

3. 接受《陽光時務》專訪 直斥梁振英「大話精」

特首梁振英參選行政長官時,劉夢熊向來被視為「頭號梁粉」,但後來二人關係有變,劉夢熊由大力支持,轉軚為猛烈批評梁振英。

相片來源:本報資料室

2013年,劉夢熊接受《陽光時務週刊》專訪,在長達10頁的訪問中,劉夢熊大爆如何為梁振英在選舉造勢,更大爆梁振英在僭建事件說謊,又指梁振英曾親口承諾如果當選,會委任自己任行政會議成員及全國政協常委,但最後反口。

專訪中劉夢熊火氣十足,向《陽光時務週刊》說:

這個人,難怪人們都叫他做大話精!他答應我入行政會議不兌現,答應唯一推薦我做政協常委也不兌現,我覺得這個人真是言而無信,不知誠信為何物!

相片來源:《陽光時務週刊》截圖

報道中劉夢熊更大爆,梁振英在2011年5月稱因為僭建事件找來兩位專業人員及一名律師到大宅檢查一事是「作出來的故事,絕對是子虛烏有」。

專訪內容曝光後,劉夢熊發出「嚴正聲明」強調言論「千真萬確」,又指願與梁振英接受測謊考驗,如他未能通過,將從國金二期頂樓跳下,「一死以謝天下」,聲明更以關正傑歌曲「人在旅途灑淚時 劉夢熊」署名。

4. 政治態度急轉彎

於2008年當選全國政協香港區委員的劉夢熊過往為政府及中央支持派人士,過往定期在報章的專欄中發表支持中央及香港政府的言論。

近年劉夢熊政治取態卻180度轉變。例如他於去年10月在報章撰寫了文章,指中央應重新審視普選特首的831決定。文中他指,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「於法無據的橫空出世」,不符合基本法的「政改三部曲」程序。

去年11月田北俊因批評梁振英而被撤銷政協委員職務,劉夢熊在報章撰文指:

一個地方行政首長應該以政績實效贏取民心,靠壓制批評又豈能樹立真正的權威?